商場超市收取“進場費”已是供貨商躲不開的灰色支出。一些供貨商不惜以犧牲質量為代價降低成本,甚至生産假劣商品坑騙消費者,以求堤內損失堤外補
本報杭州3月15日電 記者姚芃收取各種各樣的“進場費”已經是商場超市公開的秘密,供貨商敢怒而不敢言,而這些多如牛毛的費用最終還是轉嫁到了消費者頭上。來自浙江省工商局的消息,該省工商機關啟動了規範商場超市經營行為專項行動。
據介紹,目前各種名目的“進場費”花樣繁多。根據2006年11月15日商務部、發改委和工商總局等五部委聯合發佈的《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》,禁止零售商收取“進場費”。但在各種利益驅使下,大超市、商場各種形式的“進場費”還是照收不誤,收費項目最多的是好又多和家樂福兩家超市,包括“春節贊助”、“店慶”、“全球慶”、“促銷管理費”等等,共有13類。各種名目的收費已經是供貨商躲不開的灰色支出。一些供貨商不惜以犧牲質量為代價降低成本,甚至生産假劣商品坑騙消費者,以求堤內損失堤外補。
一名食品廠家銷售員透露,他們在超市採購員身上花了近5000元後,商品才獲准進超市;另外,交給超市的各種費用相當於銷售額的15%,而超市還要求廠家配合它的促銷活動,每次促銷折扣不能少於20%。考慮到超市費用,他們不得不提高報價,倒楣的還是消費者。
浙江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專項整治行動將在全面開展主體清查的基礎上確定整治對象,對屬於工商機關職權範圍的違法行為,要堅決查處,不屬於工商機關職權範圍或者經調查已經構成犯罪的,要移送相關部門處理。通過專項檢查,將查辦典型案件,嚴格規範商場超市的經營行為。
專項行動還將組織開展商品質量專項監測,重點對商場、超市的進口商品、日常用品以及消費申訴舉報集中的商品進行抽樣檢測。對經檢測不合格的商品予以查封扣留,立案查處,並及時向社會公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