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锁超市强制性收费名目多 坐地起价逼退老牌供货商
摘要:浙江在线02月04日讯就在前天,杭州一家经营了二十余年的老牌食品供应商老胡(化名)做出了一个无奈决定:中断与杭州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的合作,因为实在无法承受超市逐年增加的各项收费。
浙江在线02月04日讯就在前天,杭州一家经营了二十余年的老牌食品供应商老胡(化名)做出了一个无奈决定:中断与杭州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的合作,因为实在无法承受超市逐年增加的各项收费。
而这个决定,在杭州供应商圈内引起了不小的震动。
其实,超市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之高、名目之多的现象,存在已不是一两年。就连一位曾在超市做了六七年的采购小王(化名)也坦言:“超市应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,而不是靠与供应商的争利来赚钱。”
对此,近日,国家商务部、发改委、公安部、税务总局、工商总局等五部委下发通知,要求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。
【事件】
超市坐地起价“逼退”老牌供货商
在采访中,记者得知,超市收取各种费用的现象存在已有多年,商务部也曾下发过文件整顿,但仍未消弭。那么,为什么它会一直存在?
对此,浙江省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绪昆表示,供求市场力量不均等,超市的数量有限,处在一个相对垄断的地位,而供应商却人数众多,争先恐后地想进入超市。超市则利用这种市场优势地位,向供应商提出条件,迫使他们满足自己的要求。
“在国外,超市进入的壁垒低,各超市品牌都可进入,这样就形成了超市间的竞争。但在国内,壁垒相对较高。”张绪昆说。
对于超市的垄断,一位工商系统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透露:“如果供应商不迎合,以后的合作就会受到影响,可能还会遭到撤柜的威胁。”
但是,对于超市“换汤不换药”的各类收费,工商系统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无奈:“取证很难。”
【内幕】
“强制性收费”名目繁多且不退还
各项费用约占毛利润的7成
那么,这些费用到底是怎么构成的?到底有多“吓人”?
于是,记者辗转联系到了另两家经营十余年的杭州食品供应商,打听内情。
“目前,供应商向超市支付的费用一般由三大块组成:固定费用、产生性费用及浮动费用。这些费用,每家连锁超市都会收,只是有的收得多,有的收得少。”杭州一家食品供应商的负责人老付说。
固定费用不受销售情况的影响,无论供应商的销售额如何,都必须支出。这块费用,占了大头,约占总支出的七成。老付列举了一些固定费用的的构成名目:
配送费,即超市总部将供应商提供的商品配送至各门店的费用。
店庆费,如公司周年庆、门店周年庆、元旦春节等假日时期,供应商需支付给超市的费用。夸张的超市,有六节三庆。无论供应商销售的商品是否参与,都需要支付。
邮报费,即超市进行优惠促销活动时,供应商支付的宣传费。
信息使用费,即供应商查看商品销售及账单情况,使用超市系统时支付的费用。
这些费用,在每年度约谈合同时,就已提前支付,并不根据供应商参与情况及超市提供服务情况而变化。
浮动费用称为返点,以占比的形式,从供应商每月的销售额中支走,约为5%。
产生性费用包括进场费,即每个新品牌进入超市需缴纳的一次性费用。进场费各超市收的价格不一,大致在十几万至三四十万不等。
条码费,即每个新商品进入超市需缴纳的一次性费用,每个条码收取1000元—3000元不等。
如果某一品牌或某一款商品退出超市,这笔费用是不退还的。
许多超市的确都在收“进场费”等费用
不过在合同里都被改成了“广告费”
而促销人员的费用,有的超市则是“强制收取”。翻阅某一超市与供应商签订的2011年度合同时,记者发现,供应商须无偿向超市提供十余名促销人员,且每月还需向其支付近5000元的费用。
目前,所有的费用加起来,达15个到20个点。也就是说,如供应商的供货额达1000万元,其中的150万元至200万元需支付给超市。
“通常,这些费用直接一起打包,谈好一共得给他们多少,然后分解在不同的收费项目中,只要加起来给他们那么多钱就行了。”另一家食品供应商的负责人老钱指着合同说:“超市的这些费用,要占去我们65%到75%的毛利润。
换算而言,如某一袋奶粉售价为100元,供应商拿到的批发价为67元,给超市的供货价约为85元,供销差价(供应商的毛利润)为18元。但其中,约12.5元用来支付超市的各种费用。“超市的各项收费每年都在涨,如果在我们的毛利空间内消化不了,只能涨价,提高供货价,超市的零售价自然也就被推高了。”在老付看来,超市的费用是推高物价的一个关键原因。
可是,记者翻阅了杭州几家大超市的合同,未发现供应商提及的“进场费”、“条码费”及“店庆费”等字眼。“这些费用,好像国家规定不能收,所以就换个说法收。”老钱猜测。
【追问】
收费现象为何普遍存在?
这些收费是否合理?
“坐地起价”现象如何破解?
“其实,据2011年的销售情况,跟这家连锁超市合作,我们已经略亏了。”而原因,就在于超市收取的五花八门的“费用”逐年高企。
对于供应商所指的各种“苛费”,一位曾在一家连锁超市工作6年多的超市采购员小王承认,“返利、配送、信息使用费、进场费等的确都要收。”“只是在合同里,进场费和条码费被称作‘广告费’,因为进场费国家规定不能收的。”小王表示。
在小王看来,这些费用支出是正常的,超市的经营压力也很大,前期开发装修的费用很大,另外还要支付场地租金、员工费用等。”不过,小王说各项收费占毛利润的40%以内,是合理的。
“每年约谈合同时,超市会给供应商一个预计的销售额,然后根据这个销售额计算总的返点。根据不同的商品,加起来供应商一共返给超市11到16个点。即便供应商达不到预期的销售额,费用也不会返还一部分,做生意总是要冒风险的。”小王说。
“其实,超市也有指标的,每年都会增加。上面会下指标,包括销售、利润、毛利,甚至费用指标。拿到指标后,我们就去分解,根据供应商的情况,分配指标。”小王略显不好意思地说。
小王也坦言:“供应商的压力也很大,很辛苦。超市的收益结构,需要做一个改变。超市要提升自盈能力,而不是靠供应商的销售额挂钩获取利润。
对于超市收费的现象,另一家连锁超市的负责人说,“我们按国家规定收费的。”随后,她又补充说:“促销费是可以的。”
当记者问及“进场费”时,该负责人有点急了,“没有一家是不收的!”
返点逐年提高。“今年,这家连锁超市给我们定得实在太高。”双方谈判了2个多月,仍无果,如果签这个协议,我们就亏死了。既然这样,我还不如不做了。”老胡干脆地说。虽然,这将意味失去近一半的销售量。
“苦撑了这么多年,实在承受不了,费用已超出了毛利率,只能选择退出。”老胡无奈地说,口气中带着些许怨愤。
在近日商务部下发的文件中,对于“禁止违规收费”做了明确说明:
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,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、搬运费、配送费、节庆费、店庆费、新店开业费、销售或结账信息查询费、刷卡费、条码费(新品进店费)、开户费(新供应商进店费)、无条件返利等均属于违规收费。
此文件下发后,宁波市已成立了由贸易局牵头的联合检查组。那么,杭州将有何动作呢?
对此,杭州市贸易局行业发展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:“这个文件我们看到过,具体的检查行动,市里肯定会有部署,出台实行细则。”对于超市乱收费的现象,他也坦言:“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多。”
此外,杭州市物价局、工商局的办公室人员也都表示,“知道这个文件,在等具体的工作安排。”
其实,对于如何解决超市坐地起价的现象,张绪昆也有自己的想法。“政府作为牵头部门,把超市、供应商及消费者聚拢来,一项项地谈,三方达成共识。这样,能兼顾到各方利益。”
从长远来看,供应商应该成立一个联盟,抱团与超市进行谈判。在张绪昆看来,这个联盟的形成是破解收费痼疾的关键。同时,消协则代表消费者一方,以防止供应商与超市联手,防止消费者利益被侵害。
另外,还需建立一个监督机构,对超市的行为进行随时跟踪。这样,通过三方的谈判机制,争取做到多方共赢。
记者 高逸平